现将我单位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枫林路8号院内主楼楼顶的一处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咨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场地基本情况
1.场地位置: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枫林路8号院内主楼楼顶 2.建筑面积:10㎡
3.权属情况:我单位具有管理使用收益权。
二、公开招租基本条件
1.以场地现状公开招租。
2.用途:广告、通讯基站等
3.租金:面议。
4.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5.其他费用:由于使用该场地而应向产权方或产权方以外的第三人缴纳的其他费用,由承租方在实际发生时自行支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烟台市相关规定收取。
6.该场地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不接待中介单位。
7.承租方不得擅自装修改造场地、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场地主体结构的;如确需对场地进行装修改造,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单位同意并取得烟台市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
8.合同各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三、承租意向者须知
承租意向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承租意向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者单位基本情况、主营业务、承租用途、承租期限、承租价格、履约保证金等。
2.承租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本招租信息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务局 李女士
联系电话:0535-6907653 13573570099
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务局
2022年11月8日